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

出國準備的資料

出國一定要準備的東西有:護照、簽證(如果需要)、當地貨幣、信用卡。

  • 這次要到曼谷轉機,需要辦泰國的過境簽,準備的資料如下:
1. 護照正本 ( 至少六個月有效期 )
2. 身份證影印本正反面一份 (未滿18歲請附戶口名簿影本)
3. 二吋彩色白底,頭部3.6公分至3.2公分大小,照片一張 ( 六個月內 )
4. 全程已確認機位至第三國家之機票 ( 影印本一份即可 )
5. 簽證費一次 950元,過境2次(要950*2)
6. 申請書(六個月內過境 2-4次)、委託書(*同行者一起辦不用附,也不用附身分證正本)。
上午辦,下午拿。
申請時間:個人(1~9件) AM 09:00 ~ 11:30
領件時間:每個工作天 PM 16:00 ~ 17:00 逾時不發件
資料來源:泰國臺北貿易經濟處
地址:台北市104松江路 168號12樓

  • 英國免簽,但仍需準備一些資料:
1.英文行程表
2.住宿計畫
3.回程機票
4.禁止攜帶物品
2008年12月15日英關稅總署(HM Revenue & Customs)已於97年12月15日公告禁止從非歐盟國家攜帶含肉類配料之泡麵等食品入境英國,違者將予罰款甚或監禁。其中肉類包含牛、羊、豬、家禽、野生動物及含有肉類的麵(包括泡麵)、香腸、臘肉、牛肉乾、豬肉乾、各類肉脯和肉鬆等產品,或含有肉類或豬油製造的月餅、含有肉類的湯等,不論是否新鮮、乾製、腌烤、煮熟、冷藏、粉狀、罐裝或真空包裝及乳製品,均禁止入境,惟嬰兒奶粉、嬰兒食品及醫療需要之特別食品,其數量僅限停留期間自用。另部分海鮮、海鮮製品及水果和蔬菜有重量限制,請國人特別留意,以免觸法受罰。 相關規定及詳細禁止項目,請參閱該署網頁,並以該網頁公告之資料為準。資料來源: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867

  • 歐洲申根免簽,但仍需準備一些資料:
1.續程或回程機票
2.足以在當地維生的證明
3.旅館訂房紀錄
4.英文戶籍謄本(證明未成年子女與父母的關係)

  • 英文戶籍謄本:(需申請兩張:入境及瑞士通行證申請家庭卡時使用)
當事人親自申請:
1.申請人及被申請人之中華民國護照(護照基本資料頁及相關證件須留存影本)
2.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或簽名
3.規費每張100元(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,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)
4.六個工作天內核發。

實際申請情形:
備好上面資料,當天即可領到,但是要在戶籍地所在縣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(任一個都行),除非是有行政協助的縣市,像是屏東、金馬澎...
我們全家列印了3張紙(第一份1張100元,第二份1張15元),共花了345元(100*3+15*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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